位置:学校动态 >焦作会计职称培训学校哪家强
更新:2020/10/19 | 关注1905 人
企业生意越来越难做,中小企业急需撰写,而财务必须升级。这一转型升级过程中急需大量的“精技术、懂经营、会管理、擅资本”的综合性和实战性能力较强的会计人才。中央财大研修班就是以培养这种会计人才为目标。中央财大研修班是中国高端财经人才培养的摇篮,恒企教育是国内A股创业板上市公司开元股份的职业培训机构,双方战略合作研发课程,联合办学,共同开设“中央财经大学中级财务管理研修班”,以此推动会计人才的后续专业提升。
专为上班族定制
1年超体验互动直播,上班学习两不误
上班忙? | 没动力? | 价格贵? |
1年48课次120课时,高清视频实时互动,周六在线听课,绝不耽误工作! | 专属班主任全程跟进,60s积极响应,有问即答,不怕学习没规划! | 免息分期付款,月供仅需600元。轻松搞定,从此学习无压力! |
学名企案例
实战性强,全部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经验结晶
系统学习“经验闯关系统”的七级核心经验,掌握企业从大到强各个阶段的财务管理经验。
企业资本运作 | 企业跨部门财务协同 | 集团事业部管控 |
多行业全财务解决方案 | 数据漏斗管理问题 | 财务共享中心 |
最适合报读“中央财大研修班”的三类人!
恒企学员 | 在职会计 | 财务工作者 |
有系统学习恒企会计上岗课程在校学员和毕业学员:补充经验,升职加薪指日可待! | 有2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的在职会计:想跳槽,想晋升,证书必不可少! | 想系统提升财务管理、管理会计等专业实战能力的财务人员及财务管理工作者:让老板刮目相看,管理企业财务更得心应手! |
学会计,选上市公司才靠谱!
全国最大的财会类O2O连锁培训机构
师资强大 | 实力雄厚 | 覆盖面广 | 经验闯关 |
云集国内财会类讲师,手把手教学 | 十多年实战财务经验,国内上市公司 | 覆盖141所城市,255家连锁校区 | 上市公司财务经验浓缩,十一级经验闯关 |
焦作会计职称培训学校焦作恒企会计培训学校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知识点股东未尽出资义务——对内外内容整理如下
股东未尽出资义务——对内
①足额缴纳(未缴纳的出资+“未出资部分”的利息);
②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尽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④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⑤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经公司催告缴纳,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注意】⑤仅适用于“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
【记忆口诀】对内:还本付息、恶意连带、合理限制、不改解除。
股东未尽出资义务——对外
对外(对债权人)
①公司债权人可请求未尽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②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尽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注意】对“设立时”的出资问题,公司“成立后加入的股东;公司董、监、高”均不承担连带责任。
③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尽出资义务,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未尽忠实和勤勉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注意】对“增资时”的出资问题,已尽职的人员不承担,“监事”不承担。
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尽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债权人依照规定对该股东提起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尽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记忆口诀】对外:设立-发起连带;增资-责任董高连带
焦作会计职称培训学校焦作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欢迎会计考生到校咨询试听课程!!!
本文链接:http://www.91soxue.com/news/31627.html
详情请进入 焦作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咨询电话:189-3715-0221 点击咨询
上一篇: 焦作恒企会计培训学校好不好 下一篇: 焦作恒企会计实操培训班怎么样
扫码免费预约试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