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学校动态 >合肥会计实操培训哪里好?
更新:2021/1/27 | 关注1905 人
财务人员越来越困惑,该如何做才能让老板满意?有没有发现大公司的财务越来越受老板亲睐,财务人员地位高、工资高?如何实现一年做到“主管会计”的梦,仁和会计教育集团全新推出“金管家全能班”实操课程,全方位传授多行业复杂财务业务账务处理、涉税的业务处理、传授财务管理技能,专为有挑战高薪的财务主管、财务精英量身打造!成就主管会计梦想,成功实现职业晋升!
仁和金管家全能班
课程特色:能胜任主管会计,还能拥有人社部教培中心颁发的《岗位能力证书》
适用对象:零基础学员,希望快速掌握财务管理知识
学习周期:4-6个月
课程简介:
掌握做账技巧 | 提升做财务思维高度 | 迈向主管会计之路 |
阶段一:会计入门知识
会计初级职称 会计初级职称精讲,助你一次通关 |
出纳实战 | 初级实操 | 财务软件 |
工业企业 真账实操 | 新版商业企业 真账实操 | 各大行业 真账实操 |
通过丰富案例和专业现象解读重点和考点,体验实际工作中发生的经济业务的各种单据
阶段二:中级实操,积累实战经验
工业一体化真账实操(手工) | |
excel表格在财务中的应用 | |
多行业真账实操(酒店业、装饰业) |
阶段三:管理课
主管会计岗位 能力证书 | |
主管会计财务 管理课 | |
财税管控 (报表分析、内部控制、税务稽查) |
具备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知识和技能
课程目标:
零基础会计入门 | 掌握各行做账技巧 | 成为主流行业的主管会计 |
适合对象:
零基础学员,希望快速掌握账务管理知识的技能。 |
课程安排:
师资力量:
仁和会计教学拥有系统性、全面性、实用性三大特色,确保学员在会计行业的发展和职业规划;综合应用能力强,适应社会需求,造就学员成为行业多面手;课程设置、内容安排、上线讲解全部由资深一线教师完成,教你的就是实用的知识,学习就等同有了工作经验,一进公司就能立刻上手。全年数千场现场招聘会只达校区,8000家企业常年合作,免费一对一面试指导,资深教师职业规划传授,让你轻轻松松找到好工作。
高级讲师:刘继英 高端财务管理课程首席讲师。曾任湖北神丹食品连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宜昌某上市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现任仁和会计高端财务管理课程项目负责人,研发主持人,就业部负责人。擅长工业企业的成本管控,预算管控财务团队建设。 |
高级讲师:任晓红 资深实战性会计高级讲师。会计实战15年,曾任乔万尼服饰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知名服装品牌)财务总监,现任仁和会计高端管理课程讲师,实战课程教材主编之一。擅长不同行业,规模和产品成本核算规划与管控。 |
高级讲师:邓德成 资深财务管理实战讲师,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会员。30年财务总监经验,曾历任国企财会审计科长,大型集团财务总监,现任仁和会计教育高级讲师,实战课程教材主编之一。多次参加过“三查”和社会审计业务,课程讲解详略得当,分析深入。 |
在房地产行业会计进行清算时,经常会遇到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收入的税会差异,那到底应该怎么处理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收入的会计处理。
财会〔2017〕22号第17条规定,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企业应按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合同开始日,企业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可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二、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收入的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3条第1款,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合同约收款日期确认收入实现。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8条第3款,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收款日期当天,无书面合同或书面合同没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当天。如销售方先开发票的,纳税时间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先开发票的,为开发票当天。
先开发票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纳税时间不同,造成增值税收入和企业所得税收入存在差异。
三、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收入税会差异。
(1)增值税与会计准则的差异调整。
增值税的销售额及发票开具价税合计数均为合同对价或协议价款,会计确认收入时点早于增值税纳税时间,对应税额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核算,实际收款或开票或到达合同约定付款日时,再将“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余额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企业所得税与会计准则的差异调整。
税法按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确认收入实现,其实是权责发生制例外,接近收付实现制,税会产生差异应纳税调整。即销售当期会计确认收入和成本大于税法确认金额,纳税申报时分别调减当期收入和成本,后续期间,再根据合同约定付款日期和金额对收入和成本分别作调增处理,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5020和A105000。
但《小企业会计准则》第59条第3款,销售商品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的,在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确认收入。采取与企业所得税相同的确认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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