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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新余学会计去哪里?

来源:91搜学网   录入:新余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17/7/7

导读: 新余恒企会计培训学校为您详述社保滞纳金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政策依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同时第十条也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误区解读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文件只是说“税收滞纳金”不能在税前扣除,所以企业发生的社保滞纳金可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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