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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会计实操培训机构怎么选

来源:承德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更新:2023/6/10 | 关注1905

承德会计实操培训机构怎么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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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课程学习,能够实现从零基础到核算会计的提升。通过真账实战的教学能够迅速积累会计实战经验,掌握企业财务核算工作。
课程提纲课程内容
会计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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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实务基础班 初级税务实务基础班
会计真账实训会计实操导入课 出纳实战 财务软件实操
新办商业企业真账实操(手工) 工业企业真账实操(手工)
工商一体化真账实操(手工) EXCEL表格在财务中的运用
多行业真账实操(店铺业、装饰业、连锁酒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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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以下称“24号公告”)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住房租赁企业,是指按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开业报告或者备案的从事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住房租赁企业税收政策常常有三大误区,一定要注意区分!承德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来告诉大家。

误区一:住房租赁企业所有出租住房收入都可以减按1.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问:我们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赁企业,已在住建局备案。除了向个人出租住房,还出租给部分企业。请问,我公司出租住房收入都可以减按1.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吗?

答:自2021年10月1日起,你公司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可以按照24号公告的规定适用1.5%征收率简易计税政策,但你公司面向单位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不适用24号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减税政策。上述单位,包括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误区二: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房屋都可以减按1.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问:我们公司是一家已在住建局备案的房屋租赁企业,公司除向个人出租住房外还出租商铺。请问,我公司这些个人出租业务都可以减按1.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吗?

答:自2021年10月1日起,你公司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可以按规定选择适用24号公告减征增值税政策,但你公司向个人出租商铺等非住房取得的收入,不适用24号公告规定的减按1.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政策。

误区三:可以根据不同的个人承租对象分别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

问:我们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赁企业,已在住建局备案。请问,我公司向个人出租住房,是否可以根据不同的个人承租对象,分别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

答:不可以。你公司在适用24号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减税政策时,应以向个人出租住房的全部收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一般计税方法,不能区分不同承租对象或承租业务分别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

以上就是承德仁和会计培训学校对会计实操相关内容的介绍,想要了解更多请咨询承德仁和会计培训学校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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