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合肥仁和会计培训学校会计培训小班授课,随到随学,名师面授,实战教学,真账户操作,现场辅助学员学懂学透.考证轻松过,快速拿会计行业高新,学员就业案例,让您就业有保障.

课程导航
会计考试培训 会计实操培训 财税管理培训

位置:学校动态 >合肥最有名的会计培训机构

合肥最有名的会计培训机构

来源:合肥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更新:2022/5/20 | 关注1905

合肥最有名的会计培训机构
合肥最有名的会计培训机构推荐合肥仁和会计培训学校,学校拥有多年的财务会计培训经验,行业内的标杆,拥有教学丰富的团队,让学员收获的不仅仅是专业,更有圈子与经验.

  合肥仁和会计培训学校分享2022年《经济法基础》必备法条

  

  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

  

  考点:代理记账

  

  9.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2)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专职从业人员是指仅在一个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

  

  (3)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3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会计类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并由代理记账机构自主评价认定。

  

  10.代理记账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应当办理注销手续,收回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予以公告:

  

  (1)代理记账机

  

  构依法终止的;

  

  (2)代理记账资格被依法撤销或撤回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11.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材料:

  

  (1)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

  

  (2)专职从业

  

  人员变动情况。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报送上述材料。

  

  考点:会计人员

  

  12.助理会计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

  

  (2)能正确理解并执行财经政策、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能独立处理一个方面或某个重要岗位的会计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以上学历。

  

  13.会计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系统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

  

  (2)掌握并能正确执行财经政策、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具有扎实的专业判断和分析能力,能独立负责某领域会计工作;

  

  (4)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

  

  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14.高级会计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能独立负责某领域或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工作业绩较为突出,有效提高了会计管理水平或经济效益;

  

  (4)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

  

  研报告、管理方法或制度创新等;

  

  (5)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15.正高级会计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把握工作规律;

  

  (2)政策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能积极参与一个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

  

  (3)工作业绩突出,主持完成会计相关领域重大项目,解决重大会计相关疑难问题或关键性业务问题,提高单位管理效率或经济效益;

  

  (4)科研能力强,取得重大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其他创造性会计相关研究成果,推动会计行业发展;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考点:监交人员

  

  16.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考点: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17.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18.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考点:会计档案的归档要求

  

  19.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1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3年。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考点:伪造、变造会计资料以及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20.伪造、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1)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4)其中的会计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相关课程
招生问答

温馨提示:提交留言后老师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热线电话:155-5710-6220

扫码免费预约试听

扫码免费预约试听